20141116你的原銀子在這裏
馬太福音 25 : 14-30
14 「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,就叫了僕人來,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, 15 按着各人的才幹,給他們銀子,一個給了五千,一個給了二千,一個給了一千,就往外國去了。 16 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,另外賺了五千; 17 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; 18 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,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。
在今天青少年人的聚會中,
有牧者提到青少年只顧享受在自己溫馨的小組之中,
而三年來未能有效地傳福音,
讓聚會人數增長。
這是一個當頭棒喝的提醒。
若不是聖靈的催逼,
誰會為傳福音的事大發熱心?
不管有多少個理由,令教會停滯增長,
我們都要努力,
將不良種植的因素除去,
才會讓土地的本質改變,
由路旁的土地,淺土石頭地,荊棘叢生之地,
一一改造成為好土壤之耕地。
兩位僕人之甘心樂意,
為主人效勞,
不是求名求利,
而是著緊主人的託付,
願主人得著當得的榮燿。
第三位僕人只不過是尸位素餐,
沒有建設,
徒負主人的託負。
但主人對第三僕人的懲罰,
是否太絕情…?
關鍵在我們在不同的文化背境,
對主人的理解有所不同。
僕人不願意按主人的吩咐去作,
甚至連最起碼的投資也不願意作,
若是僕人將所託的交給找換銀錢的,
也有一點兒利息,
主人不是要計較這一點兒利息,
而是這可以起碼證明主人按才幹的揀選沒有錯。
但惡僕人的行為,
將一千埋在地土裡,
就是不願意再看見主人的託負,
不願意生活在主人所託管的框架。
僕人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,
就是不願意為主人賺取更多的榮耀。
不以主人
(神) 應得的榮耀來榮耀主人
(神),
銷滅聖靈的感動。
主人要定他的罪,
正是如此。
主啊,
讓我們學效馬利亞的精神,
我的心尊主為大,
我的靈以主我的神為樂。
我心敬拜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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