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1103
因信稱義
羅馬書4章1-5節
4:1 如此說來,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,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?
4:2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,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。
4:3 經上說甚麼呢?說:「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」
4:4 作工的得工價,不算恩典,乃是該得的;
4:5 惟有不作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,
保羅在引用以色列人最可誇的地方,就是以列從小便在男丁身上,施行了割禮。
作為屬神的立約記號。
創世記
17:10 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,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,是你們所當遵守的。
17:11 你們都要受割禮(原文是割陽皮),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:
這也是原來耶和華神呼召亞伯拉罕的心意,要他的家族蒙福。
並且透過他們讓萬國得福。
自此以後,以色列人都認為自己的國民與眾不同。可以享受神所賜給他們家族的特殊恩典。
然而以色列卻在自己的崗位上跌倒,無法在萬國中見證神的榮耀。
以致神按著時間滿足了,便差遣獨生子耶穌基督來實践及遵行天父的旨意。
加拉太書
4:4 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
4: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
耶穌基督的救贖,不來廢掉律法,是更堅固律法,讓所有人,包括受割禮的猶太人及未受割禮的外邦人,都同樣可以與神立約,成為屬神的國民。
3:30 神既是一位,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,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;
3:31 這樣,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?斷乎不是!更是堅固律法。
保羅作為猶太人的拉比,以前所誇耀的是自己的猶太血縁關係。
如今他因著認識耶穌基督而將一切當作糞土。
藉聖靈的啟示,他認識到只有坦白面對神,才能看到迷團被解開。
原來亞伯拉罕在家中施行割禮時都必須交待。
都必須信神的應許及保守。
4: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,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,因信稱義的印證,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們也算為義;
4: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,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,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。
亞伯拉罕成為信心之父,於是神的應許便成就。
最終的賜福,是藉著亞伯拉罕的子孫,
興起屬神的人,為主作見證。
傳揚耶穌基督的救恩,
不是靠人的努力立功,
亦不是交換條件。
而是信神藉耶穌基督成就救恩!
今天我們不再在肉體上留立約的記號。
但我們在肉身的見證上,
卻可將人帶到主的跟前,
因著認信,
便得著永恆的福樂。
以弗所書
2:8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,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;
2:9 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
因信稱義,這是神的應許。
我們如何可以讓屬神的生命,
從我們這個取死的軀殼活現出來?
求主憐憫!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