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1月24日 星期日

20131125 拯救罪人

20131125 拯救罪人

提摩太前書 112-16
1:12 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,因他以我有忠心,派我服事他。
1:13 我從前是褻瀆神的,逼迫人的,侮慢人的,然而我還蒙了憐憫,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,
1:14 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,使我在基督耶穌裏有信心和愛心。
1:15 「基督耶穌降世,為要拯救罪人。」這話是可信的,是十分可佩服的;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。
1:16 然而我蒙了憐憫,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,顯明他一切的忍耐,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。



聖誕節臨了,讓我們再思想耶穌基督降世的意義。
V15是很重要的一個認信,基督耶穌降世,為了拯救罪人。
若世上的人無罪的人,耶穌就不用來。
但世上有沒有犯罪的人嗎?聖經說:「一個也沒有!」
羅馬書
3: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,
傳福音的最重要的環節,當然是告訴「罪人」,
可以藉耶穌基督獲得救恩。

然而最難令不信者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,
除非是聖靈的感動,
否則人總是硬著心,
試圖將自己的罪掩藏,
不為人知。

然而保羅對提摩太的勸勉,
作為長輩對後輩的牧養,
保羅竟絲毫不作掩飾,
將自己曾經對耶穌基督的敵對及冒犯,
對基督徒的逼害威嚇,
毫無保留的對提摩太寫出來。

相信以提摩太與保羅的關係,
保羅可能也曾對提摩太說過,
甚至在佈道的見證時,
也曾多次的講論。
這些見證由路加記錄在使徒行傳中。

如今到保羅自己寫書信,
寫給自己視如己出的「兒子」,
保羅說:「我是個罪人,
我更是罪人中的罪魁!」(v15)

耶穌基督不單止是拯救了保羅,
而且還讓保羅來服事祂 (祂的身子就是教會)

神的憐憫、神的恩典,
在保羅身上是獨特的,
在我們每一個人身上也是獨特的。

耶穌在格拉森醫治被鬼附的那一位之後
馬可福音
5:18 耶穌上船的時候,那從前被鬼附著的人懇求和耶穌同在;
5:19 耶穌不許,卻對他說:「你回家去,到你的親屬那裏,將主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,是怎樣憐憫你,都告訴他們。」
5:20 那人就走了,在低加波利傳揚耶穌為他作了何等大的事,眾人就都希奇。

保羅承認自己的罪,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,
格拉森的那一位也是作美好的見證。
我呢?可以作見證嗎?

主啊!讓我們都有這一份勇氣,
在眾人面前及最親的人面前
承認自己在不信不明白曾犯的過錯,
並經歷到神的忍耐,慈愛。
以致我們可以忠心服事祂,
給後來相信的信徒立好榜樣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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