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2月7日 星期六

20131208 顯明神的愛

20131208 顯明神的愛 

羅馬書 56-11
5:6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,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:
5:7 為義人死,是少有的;為仁人死,或者有敢作的,
5: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,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
5: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,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憤怒,
5: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,且藉著神兒子的死,得與神和好;既已和好,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。
5:11 不但如此,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,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。



創天造地的主,何等偉大,
祂愛世人。
神愛人可以愛到有多盡呢?
聖經說,祂愛就愛到底!

唯有我們軟弱時,基督為我們死,
我們可以不軟弱嗎?
憑著我們任何一個人,
都不可以靠自己脫離罪惡。
正如保羅說:(羅馬書)
7:18 我也知道,在我裏頭,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,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
7:19 故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作,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作;
這是每一個人的寫照,
不管你是信徒或者是非信徒,
無一幸免。

因為我們都軟弱了,
我們就都需要救恩。
若世上有一個人是至善至美無瑕的,
這人便可以不用主的救贖。
若我們都不軟弱犯罪,
基督真的不用來拯救我們了。
可惜….我們都軟弱,而且人面對是越來越多的挑戰及難關

正如耶穌自己的宣告:
約翰福音
10:16 我另外有羊,不是這圈裏的,我必須領他們來;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,並且要合成一群,歸一個牧人了。
10:17 我父愛我,因我將命捨去,好再取回來;
10:18 沒有人奪我的命去,是我自己捨的,我有權柄捨了,也有權柄取回來,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。」

基督順服天父,為我們死,只有一個原因。
因祂愛我,為我捨己。

加拉太書
2: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,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;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


求主帶領我,讓我每天也愛祂多一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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