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

20131218 蒙應許的子孫

20131218 蒙應許的子孫

加拉太書315-20
3:15 弟兄們,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,雖然是人的文約,若已經立定了,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。
3:16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,神並不是說「眾子孫」,指著許多人;乃是說「你那一個子孫」,指著一個人,就是基督。
3:17 我是這麼說,神預先所立的約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,叫應許歸於虛空,
3:18 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應許,但神是憑著應許,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。
3:19 這樣說來,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?原是為過犯添上的,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,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;
3:20 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,神卻是一位。



當世人都在犯罪之中,在亞伯蘭的年代,所多瑪、俄摩拉的罪孽已經到了極點,而其他的地方其實都已經差不多,只是還未到罪惡滿盈。
神知道自己會懲處這會世代。(四佰年後由約書亞執行。)
當時神從世人中挑選了亞伯蘭,要藉著他與及他的後代,
設立一個蒙福的家庭,一個蒙福的國度。
從這個蒙福的中保國度,更可以讓萬國萬族可以得福。
這是神呼喚亞伯蘭 (後改名為亞伯拉罕) 的真正意義。

創世記
12:1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:「你要離開本地、本族、父家,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。
12:2 我必叫你成為大國;我必賜福給你,叫你的名為大,你也要叫別人得福,
12:3 為你祝福的,我必賜福與他;那咒詛你的,我必咒詛他;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。」

而亞伯蘭本來是年老無子的,而神卻賜福給他,讓他的子孫如天上的星星,海邊的沙一樣多。
神的心意,就是讓這一個屬神的國度,繼續祝福其他的各國、各民、各族。

可惜以色列人不單不能彰顯神的心意,更可悲地與迦南人一樣,同樣犯了當地人該死的罪,以致神讓整個以色列國亡國、百姓被擄。
再由被擄歸回。
以色列人的回歸及重新建國。
這是神的心意,
讓人明白祂是掌管歷史的主。

今天的以色列人,跟二千年前還是一樣,
不信耶穌基督為神所應許的受膏者,是基督,是神的兒子。
福音要傳回耶路撒冷,讓以色列人全家得救,
這是基督再來之前,福音傳遞的最後一棒了。

今天我們可能成為最後一棒,或是起碼是在末段的跑手了,
我們都因信而成為蒙福的後代。

3:6 正如「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」。
3:7 所以你們要知道,那以信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,
3:8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,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,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,說:「萬國都必因你得福。」
3:9 可見,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,

今天我們因聽了福音,而行在福音之中,就是耶穌的弟兄姊妹母親了,成為耶穌的家人了。

路加福音
8:21 耶穌回答說:「聽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,就是我的母親,我的弟兄了。」

主啊!
本來我們都不配接受祢的寶貴救恩。
因著祢的信實及慈愛,
藉亞伯拉罕的後代,
我們得著救恩,
也成為蒙福的後代。
願祢使用我們,
更要完成神起初呼召亞伯拉罕的心意,
讓萬國萬民萬族,
同樣得著這一份福氣。
讓我可以使別人得福!
感謝主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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