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月27日 星期一

20140128 當獻上自己

20140128 當獻上自己



彌迦書 6:6-8
6:6 我朝見耶和華,在至高神面前跪拜,當獻上甚麼呢?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嗎?
6:7 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,或是萬萬的油河嗎?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?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嗎?
6:8 世人哪,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。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只要你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神同行。

我當獻上甚麼?

先知在邀請了天地作見證,耶和華如何恩待以色列國。
先知從而代表百姓,發出一個提問,
耶和華對我們如此好,
我該拿甚麼來呈獻給神呢?

表面看來,這一個提問是值得嘉獎的,
因為以色列人有感恩圖報的心。
若今天在教會,
有人問我該如何作感恩奉獻?
是否大家都會很得意,
認為教會所作的不錯,
會友才會來感恩?

對以色列人來說,
舊約裡的條文,
他們是熟悉的,
該如何朝拜耶和華?
該獻上甚麼?
都是一清二楚的,為甚麼還要明知故問?

要獻一歲的牛犢嗎?
要獻千千的公羊嗎?
要獻萬萬的脂油嗎?
還是要我獻上自己肉身所生的長子?
因為祢指控了我屬靈上,心裡所犯的罪?

奉獻不是心甘情願的嗎?
奉獻不是應該發自內心的嗎?
百姓問的唯一原因,
就是不甘心,
就是想仍敷衍了事,
「耶和華啊,我知祢對我們好,不過我也按著祢的要求,給祢獻祭了,我都已經盡了我的本份,祢可不要再來嘮叨我了。」
若然是這一種心態來獻祭,你想一想,神會悅納嗎?

就算是千千萬萬的獻上,有意義嗎?
天地都是耶和華神的,
祂根本不需要這些。
而且獻上兒子,更為律法書所禁止的。
這是外邦宗教的習慣。
若然問到這一個地步,
更證明百姓離開耶和華太遠了。

申命記 18:9-12
18:9 你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之地,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,你不可學著行。
18:10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,也不可有占卜的、觀兆的、用法術的、行邪術的、
18:11 用迷術的、交鬼的、行巫術的、過陰的;
18:12 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,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,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。
18:13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。

耶和華神的回答,也是大家熟悉常常有人提及的經文。
6:8 世人哪,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。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?只要你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神同行。

人問我在朝拜祢時應獻甚麼?
耶和華的答案是無時無刻都要作的事情!
似乎問非所答,
但卻是千真確,
神不是看你帶甚麼禮物來孝敬祂,
不是宗教活動的那一刻祂才是主,
而是我們每時每刻,都要行在祂的心意當中。
該如何行?行些甚麽?
用甚麼態度來行?
與誰結伴同行?
這些都不再是問題。
因為答案只有一個,
「獻上我自己」,

為神所用,
行出神的心意之中,
公義、憐憫、謙卑、與神同行!

羅馬書12:1
所以,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;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,你們如此事奉,乃是理所當然的。

主啊!
若我到今天仍未將自己完全的擺上,
求主將這個硬心軟化,
叫我完全降服,
承認自己的不足及驕傲,
讓我一生行在祢心意中。

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同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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