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0821 獻些甚麼?
羅馬書 12:1-2
1 所以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,乃是理所當然的。 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、純全、可喜悅的旨意。
昨天原先寫好的一份分享,不知道為何,竟然在電腦中消失了。
我只好認為是神的心意。
原先的領受是我們是何等的差勁,
要如何理順自己的人生,
獻給主才有意義,
因為在舊約裡很消楚要求百姓要獻上無缺憾的祭牲。
17 耶和華對摩西說: 18 「你曉諭亞倫和他子孫,並以色列眾人說:『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,凡獻供物,無論是所許的願,是甘心獻的,就是獻給耶和華作燔祭的, 19 要將沒有殘疾的公牛,或是綿羊,或是山羊獻上,如此方蒙悅納。 20 凡有殘疾的,你們不可獻上,因為這不蒙悅納。21 凡從牛羣或是羊羣中,將平安祭獻給耶和華,為要還特許的願,或是作甘心獻的,所獻的必純全無殘疾的,才蒙悅納。 22 瞎眼的、折傷的、殘廢的、有瘤子的、長癬的、長疥的都不可獻給耶和華,也不可在壇上作為火祭獻給耶和華。 23 無論是公牛是綿羊羔,若肢體有餘的,或是缺少的,只可作甘心祭獻上;用以還願,卻不蒙悅納。 24 腎子損傷的,或是壓碎的,或是破裂的,或是騸了的,不可獻給耶和華。在你們的地上也不可這樣行。 25 這類的物,你們從外人的手,一樣也不可接受作你們神的食物獻上,因為這些都有損壞有殘疾,不蒙悅納。』」
但今天再想一想,這是在摩西立約時的吩咐,叫以色列人不可輕看所獻的祭。
雖然後來的以色列人,也敗壞了,在獻祭一事上並不完全根據律法要求。
因為不順服,以致惹耶和華的怒氣。
瑪拉基書 一章
13 你們又說:『這些事何等煩瑣!』並嗤之以鼻。」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
14 「行詭詐的在羣中有公羊,他許願卻用有殘疾的獻給主,這人是可咒詛的,因為我是大君王,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。」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
然而最終我們也要問一問,羔羊真的是100%
百分百的完美嗎?
當然是不可能,但獻祭的人還是要用心作,將你最好的獻上給主。
而且知道,人所不能保證的百分百完美,
只有靠著耶穌基督的獻上,就祂自己一次的獻上,
就使我們跟隨的人都可以成聖。
肴伯來書 十章
5 所以,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,就說:
「神啊,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;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。
6 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。
7 那時我說:
『神啊!我來了,
為要照你的旨意行;
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。』」
「神啊,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;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。
6 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。
7 那時我說:
『神啊!我來了,
為要照你的旨意行;
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。』」
8 以上說:「祭物和禮物,燔祭和贖罪祭,是你不願意的,也是你不喜歡的」(這都是按着律法獻的)。 9 後又說:「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。」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,為要立定在後的。 10 我們憑這旨意,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,就得以成聖。
所以羅馬書說到,我們若甘心獻上自己的身體,神都會因著耶穌基督看為聖潔,看為喜悅。
神悅納的明證,就是祂藉著聖靈提醒我們神的屬性,讓我們可以更明白神的美善,我們如何更可以令神喜悅。
成為活祭,就是獻了給神,一生所有意念,所有目標,所有盼望,都在乎祂。由主所使用!
主啊!
感謝祢成為活祭,讓我們學效祢的,都蒙神悅納。
不是出於我們自己,乃是聖靈的工作。
讓我們常常察驗神的提示,
活得更合乎祢心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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