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0913 指指點點
羅馬書 14:1-12
不要論斷信心軟弱的
1 信心軟弱的,你們要接納,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。 2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,但那軟弱的,只吃蔬菜。 3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,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,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。 4 你是誰,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?他或站住,或跌倒,自有他的主人在;而且他也必要站住,因為主能使他站住。 5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,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,只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。 6 守日的人,是為主守的;吃的人,是為主吃的,因他感謝神;不吃的人,是為主不吃的,也感謝神。
9 因此基督死了,又活了,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。 10 你這個人,為甚麼論斷弟兄呢?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?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台前。
11 經上寫着:
「主說:『我憑着我的永生起誓,萬膝必向我跪拜,
萬口必向我承認。』」
11 經上寫着:
「主說:『我憑着我的永生起誓,萬膝必向我跪拜,
萬口必向我承認。』」
教會中人往往喜歡關心別人的事,這是愛心考驗,無可後非,
特別是在前一章 13章,
說到有些教內人士可能犯上的放縱私慾的問題…。
當趁早醒悟
11 再者,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,因為我們得救,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。 12 黑夜已深,白晝將近;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,帶上光明的兵器。 13 行事為人要端正,好像行在白晝;不可荒宴醉酒,不可好色邪蕩,不可爭競嫉妒。 14 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,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。
面對這些事情,教會是要執行紀律,
然而在14章第一節卻禁止人論斷未有確定證據的事情。
這是一個相當吊詭的指令,
一方面要接納信心軟弱的肢體,
另一方面也不何對未經確定的事提出議論或辯論,
教會要在這個處理上有分寸,
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
然而在保羅的整個神學觀念,
著眼點不是放在人的行為,
而是在乎每一個人與這位神的關係,
當每一個人都要在主的面前下跪,
都要向這位呼召我們的主交帳。
正如約翰福音8章1-11節這位行淫時被捉的婦人,
耶穌問圍觀的人,
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。
婦人犯事,是該受懲罰,
但誰人有資格執行處分,
只有自以為義的人,
但在主耶穌的面前,
誰人敢自認無罪…?
主啊,
謝謝祢對犯罪的人所賜下的寬容饒恕,
不是鼓勵我們犯罪,
而是更有力來面對罪的綑綁,
當祢告訴婦人,
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,
祢的話必然成就。
一個真正的饒恕,
連罪的根都可以切斷。
主啊。我感謝祢。
若有隱而未見的罪,
求主施恩讓我們省察自己,
而不是指責他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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