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0628 基督徒的自由
羅馬書 6:12-23
6:12 所以,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,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,
6: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,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;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,將自己獻給神,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,獻給神。
6: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,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
6:15 這卻怎麼樣呢?我們在恩典之下,不在律法之下,就可以犯罪嗎?斷乎不可!
6:16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,順從誰,就作誰的奴僕嗎?或作罪的奴僕,以至於死;或作順命的奴僕,以致成義。
6:17 感謝神!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,現今卻從心裏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,
6:18 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,就作了義的奴僕。
6:19 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,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,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、不法作奴僕,以至於不法,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,以至於成聖;
6:20 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,就不被義約束了。
6:21 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,當日有甚麼果子呢?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。
6:22 但現今,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,作了神的奴僕,就有成聖的果子,那結局就是永生;
6: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,惟有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,乃是永生。
信主的人是活在恩典之下,
而非在律法之下,
保羅在14節描述已經很清楚,
在基督耶穌裡,就是新造的人,
老我是在律法之中,
就當順從律法。
新人在恩典之中,
就當順從恩典。
然而在信主之後,
雖然在恩典之下,
卻不放縱自己,任由肉體的情慾來操控,
反之是用神所賦予的自由,
來抵抗罪惡。
以前未有基督的生命,
就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。
隨波逐流,容易被世俗所吞吃。
然而保羅勸勉讀者,
在信主之後,
就要將自己作為義的奴僕,
完全的降服在神的義之中,
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…
其他一切都會加給你們…
表面來看,
將自己放在奴僕的地位上,
好像很吃虧的,
耶穌不是說過,真理使我們得自由嗎…?
為甚麼保羅卻叫我們做奴僕…?
約翰福音
8:31 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:「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,就真是我的門徒;
8:32 你們必曉得真理,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。」
在世上,甘心願意放下自己的自我,
謙卑的作主的奴僕,
甚至可以為義受逼迫,
主耶穌的應許,
天國是這些人的,
基督徒的自由,
在世上可以有權選擇,
這是一份恩典,
當然在選擇的過程中,
最佳的選擇肯定是為主的義僕。
只有透過將自己的老我治死,
才能享受到真正的自由,
就是不受罪惡綑綁,指控的自由。
這是屬天的,
也應驗在地上。
主啊。
我謝謝您的拯救,
讓我在罪中可以得釋放。
求主將我的老我連同一切邪惡,
都與主同釘十字架。
叫我一切都為主而活。
這是我的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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