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0月3日 星期四

20131004 計算代價

20131004 計算代價

路加福音 1425-33
14:25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,他轉過來對他們說:
14:26 「人到我這裏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(愛我勝過愛:原文是恨)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;
14:27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14:28 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,不先坐下算計花費,能蓋成不能呢?
14:29 恐怕安了地基,不能成功,看見的人都笑話他,說:
14:30 『這個人開了工,卻不能完工!』
14:31 或是一個王出去,和別的王打仗,豈不先坐下酌量,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?
14:32 若是不能,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,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。
14:33 這樣,你們無論甚麼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


一大群的以色列人來跟隨耶穌,
對門徒來說,實在太興奮了。
難得有那麽多的師弟師妹。
奇怪的事,
耶穌竟然轉過身來,
對跟隨者說了一番令人難堪的說話。
兩種人不能作耶穌的門徒。
1.        「人到我這裏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(愛我勝過愛:原文是恨)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;
2.     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
跟隨耶穌,就連六親也不認嗎?
非也,六親的關係仍然是六親的關係。
這仍然是世間的關係。
然而耶穌是主,耶穌是神。
人與神之間的關係,
是永恆的關係,
在這相對性的比較下,
就必然超越世間的所有關係。

人除非確信及認真慎重考慮,
耶穌是主嗎?
若是耶穌門徒,認耶穌為主,
這份關係就必然超越所有世上的恩情。

第二個條件更厲害:
背起十架,
這更是要求,門徒連自己的價值也要放棄!
連自己的性命也視作等閒,
連自己可能受極大的痛楚,也在所不惜!
誰能有這樣的豪情壯志?
就是真信徒!

為何真心跟隨耶穌的人,
會有如此大的決心?

耶穌教導跟隨者要計算代價,
要作出選擇,
不要胡裡胡塗,
人云亦云。

信仰是一個清楚決定,
有基督作房角石,作根基,
我們還不全力以赴,
將靈宮建造嗎?

有基督為我們作中保,
以致我們可以進入神的國中,
我們還不早日降服於主前嗎?

以弗所書
2:19 這樣,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,是與聖徒同國,是神家裏的人了;
2:20 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,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;
2:21 各(或譯:全)房靠他聯絡得合式,漸漸成為主的聖殿。
2:22 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,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。

耶穌要我們計算代價,並不是要趕人離開,
反之,是讓人有清楚的選擇,
當人認識到以基督為至寶,
就自然地捨棄萬事如同糞土。

腓立比書
3:7 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,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;

3:8 不但如此,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,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。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,看作糞土,為要得著基督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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