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1022以父的事為念
約翰福音2章13-17節
2:13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,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。
2:14 看見殿裏有賣牛、羊、鴿子的,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裏,
2:15 耶穌就拿繩子作成鞭子,把牛羊都趕出殿去;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,推翻他們的桌子,
2:16 又對賣鴿子的說:「把這些東西拿去!不要將我父的殿,當作買賣的地方。」
2:17 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:「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,如同火燒。」
耶穌潔淨聖殿的記載,
約翰福音跟馬太及馬可略有不同。
馬太及馬可是在耶穌最後一程時發生,放在福音書比較後的部分。
而約翰卻放在第二章,是比較前的篇幅。
在路加福音
記載了耶穌在十二歲時遺失在聖殿時,
三天後馬利亞回程與主耶穌相逢的的一段話。
雖然應用的場面完全不同。
但揭示了耶穌基督一生由始至終,
最重要守則:「當以天父的事為念!」
今天我們在神的殿中做甚麽?
是為萬民禱告的殿,
或是容讓外邦人可以遵守規則,
來到合宜的場所禱告,親近神。
無論世界如何改變,
各式各樣的事情充塞人生,
心裡時刻謹記:「當以天父的事為念!」
如何能做到?
耶穌教門徒禱告:
馬太福音
6:9 所以,你們禱告要這樣說:「我們在天上的父,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。
6:10 願你的國降臨;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,如同行在天上。
願天父的旨意行在地上,這是信徒的代求。
到有一天,學術上心許有一點認識,
但這不單與信仰無沖突。
然而人心中的空虛,
自古以來只有神的方法可以真正滿足及安慰。
今天最為要加緊的,
就是讓自己的心,
完全地為主開放,
好好服侍這一個天上大君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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