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0月16日 星期三

20131017 以善勝惡

20131017 以善勝惡

羅馬書 1216-21
12:16 要彼此同心,不要志氣高大,倒要俯就卑微的人(人:或譯事)。不要自以為聰明,
12:17 不要以惡報惡;眾人以為美的事,要留心去作,
12:18 若是能行,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。
12:19 親愛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(或譯:讓人發怒);因為經上記著:「主說:『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。』」
12:20 所以,「你的仇敵若餓了,就給他吃,若渴了,就給他喝;因為你這樣行,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。」
12:21 你不可為惡所勝,反要以善勝惡。



世人是要爭取成功,爭取勝利。
因為坊間只有名成利就的,
才可以趾高氣揚地過一個自以為了不起的生活。

然而主耶穌早已教導過,以一個全新的價值觀生活。
這是天國的原則,而不是地上的原則。
馬太福音
23:11 你們中間誰為大,誰就要作你們的用人;
23:12 凡自高的,必降為卑,自卑的,必升為高。

為甚麼有如此南轅北轍的對比,
原因也簡單,
就是要門徒作出一個抉擇!
是以一個謙卑的態度生活?
還是以一個志氣高大的態度生活?
兩者之間就像分水嶺,
往這邊就是天國的子民,
另一邊就是今世之子。

以惡報惡,
有四個可能,可四個可能引發的後果。
1.自己無能力,又勉強去報:苦痛埋怨,自怨自艾
2.自己無能力,而被迫放下:暫時埋藏,隨時
3.自己有能力,而放縱想報:助長歪風,何時能了?
4.自己有能力,而甘心放下:自己釋放,又止住冤冤相報。
保羅在福音上的更大實踐,就是不讓罪惡顯大,不依靠勢力誇勝。
反而是以愛人如己的心,彼此服事!

今天在宣教工場中,
基督徒能為主得著未信之民?
教會需要開懇新的福音工場,
需要個人佈道受裝備,需要額外的關注及支持,
才能感動週邊的百姓接納基督徒。

別人未接納基督之先,
在乎他們是否可以接納你?
我們是否願意為天國的原故,
必解人與人之間的仇怨?

一切交能給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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